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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6月30日后未上网章将被视为非法印章

(2007-06-12 23:3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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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成都市公安机关的最后通知:

2007年6月30日后,凡使用未增加辅助识别线和印章编码的公章、财务专用章、合同专用章、发票专用章、法定代表人公务用名章的均视为未经公安机关依法审批的公章。

在办理银行、工商、税务、等业务时也将被要求必须使用上网章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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